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要求,2012年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启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至2015年年底,完成2000家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2015年10月21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葛华司长带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国家相关部门组成的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检查验收组,对经上海市、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筛选出的36家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我院在区机管局和区卫生计生委关心、支持下,通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顺利通过了专家组验收。 我院创建工作得到了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节能降耗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洪震院长亲自挂帅,副主任由桂律副院长担任,后勤管理科按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严格按照“能耗统计台账化、节能宣传经常化、节能岗位专业化、节能管理精细化”的工作要求,细分节能降耗目标,逐项进行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创建任务。 医院设计建设之初,即将节能环保纳入其中,建筑和设备、设施皆符合节能要求,运营期间进行了能源审计、冷凝水余热回收等工作。我院不仅管理部门人员参加区级、市级和国管局等单位组织的各项节能培训,而且医院内部定期组织节能培训,通过内网、展板、工作例会等途径倡导全院行为节能。日积月累,将节能工作纳入常规工作中,节能意识深入人心。搬入新院以来,医院业务量逐年稳中有增,能耗水平稳中有降。 节能工作任重道远,我院将以此次评价验收为契机,继续认真对照评价标准要求,在用能设备、公务用车、绿色采购、节约用水、绿色消费行为等方面更加严格规范,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发挥好公共机构对全社会节能改造的引导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