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防范和打击医保欺诈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社会保险法》、《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 因病施治、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确保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三、 保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规范合理就医购药途径,防范和制止骗取医保药品贩卖违法活动; 四、 严禁出租、出借医保卡等违法行为; 五、 严厉惩处利用医保凭证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行为; 六、 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广大参保人员防范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七、 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持续开展反医保欺诈工作,形成防范和打击医保欺诈的长效机制。